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96页(351字)

相对于对人诉讼而言。源于罗法,在古罗马法定诉讼时期已经存在。这是以物权为起诉标的的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人根据财产权利向其他人主张某些属于原告人的物品。在法院行使海事管辖权的时候,对物诉讼特指一种原告人寻求使一项对于他享有权利的财产(例如船舶和货物)的权利请求得以实现的诉讼。在某些情况下,原告人可使该物品被扣留或抵押。在英国法中,对物诉讼和对物之诉(action in rem)有区别。对物之诉特指在具有海事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人力图以诸如船舶或货物等财产来满足他的权利请求,原告人的请求就是针对此种财产或此种财产所造成的损害而提出的。对物诉讼和对人诉讼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依据所有权提起的诉讼,而后者是依据债权而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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