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均衡经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119页(1786字)

从市场的非瓦尔拉斯均衡状态出发,以非瓦尔拉斯均衡条件下价格调节与数量调节的配合作为理论与政策研究对象的经济学体系。

帕廷金(D.Patinkin)、克劳尔(R.W.Clower)、莱荣霍夫德(A.Leijonhufvud)、格罗斯曼(H.I.Grossman)是非均衡经济学的较早的表述者。目前,在非均衡经济学方面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有贝纳西(J.P.Benassy)、德雷兹(J.Drèze)、林沃德(E.Malinvaud)、缪尔鲍(J.Muellbauer)、波兹(R.Portes)等人。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J.Kornai)的理论也属于非均衡经济学一类。

在非均衡经济学的研究者看来,瓦尔拉斯均衡是非现实的;由于信息不完全,实际经济中缺少一个反复喊价的“拍卖商”,价格调节不灵活,因此市场的非瓦尔拉斯均衡不可避免。

非均衡就是指非瓦尔拉斯均衡而言。它的含义是:在价格不能起到自行调整作用的前提下,如果经济中的供求不相等,而且这种不相等不能恢复到相等的状态,那么各种经济力量会根据具体情况而调整到彼此相适应的位置上,并在这个位置上达到均衡。

换言之,非均衡实际上也是一种均衡,只不过它不是瓦尔拉斯式的均衡,不是零失业率和零通货膨胀率条件下的均衡,而是现实生活中的均衡,是存在着失业或短缺的均衡。非均衡经济学的研究者认为凯恩斯理论并非如凯恩斯派主流经济学家所说的均衡理论,而是充分认识到经济中存在着不确定性,并且在通常情况下处于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均衡状态的一种非均衡理论,帕廷金、克劳尔、莱荣霍夫德、格罗斯曼在60年代和70年代初对凯恩斯理论的重新解释正是要纠正凯恩斯派主流经济学家对凯恩斯理论的曲解,恢复凯恩斯理论的非均衡性质的本来面目。

根据非均衡经济学的论述,在非均衡状态中,也就是在价格不灵活和交易受到数量限制的条件下,交易者除了要根据市场在价格方面的信息来调整需求量和供给量外,还有必要从市场的供给数量(货源)和需求数量(销路)方面取得数量信息,以调整自己的供求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数量调节将发挥作用,数量调节的具体形式就是数量配额(quantity rationing)。数量配额是指:在供小于求时,如何把有限的供给分配给需求各单位;在供大于求时,如何把有限的需求分配给供给各单位。简要地说,数量配额是指有限资源或有限市场的分配。

具体的分配办法有:平均分配(把有限的供给或需求平均分配)、优先分配(按“先来者先买”或“先来者先卖”顺序分配,分完为止)、权数分配(按某种比例,包括以往交易中形成的比例进行分配)、目标分配(按计划的目标顺序分配)、协商分配(集团间通过协商进行的分配)等。通过数量配额而实现的均衡称为配额均衡(equilibrium with rationing)。这是一种非均衡,也是特定意义下的、暂时的、事后的均衡。这种均衡的位置是由供给或需求中短线的一方(短边)所决定的。

所以,配额均衡就是一种受数量限制的供求之间的均衡。交易者之所以接受数量配额,因为这是在数量限制条件下能使交易双方得到某种妥协,从而获得相应利益的一种交易方式。

根据非均衡经济学,完全的市场经济虽然也可以实行某种数量调节,实现配额均衡,但这或者是按优先分配原则(“谁先来谁先买”,或“谁先来谁先卖”原则)而自发进行的分配,或者是在寡头条件下实行的协商分配(如“瓜分市场”、“瓜分货源”),因此都存在较大的缺陷,然而,采取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则可以避免单纯由市场进行的数量调节的缺陷,使得供给不足条件下或需求不足条件下的配额均衡更能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非均衡经济学的研究者关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就业政策、反通货膨胀政策的主张,正是以上述这些论述为基本依据的。

非均衡经济学自70年代以来日益受到各国经济学界的注意。尽管它在理论体系上还不够完善,并且存在着忽略制度因素、结构因素的作用等局限性,但与那种以理想中的瓦尔拉斯均衡作为分析出发点的西方经济理论相比,其中肯定有较多的内容可供市场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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