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J.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145页(706字)

1748~1832

英国着名资产阶级功利主义哲学家,对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以及1832年英国选举法改革等广泛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运动有很大的影响。

生于伦敦律师之家,12岁入津大学,18岁获文学学士。爱好哲学。

1776年发表《政府论》(A Fragment on Government);1780年发表《道德与立法原理》(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 and Lgislation),创立了他的功利主义体系。

边沁宣称人类的本性是趋利避害,而判断善恶的标准亦在于能否带来快乐或增进福利。

他又认为,社会无非是个人的总和,为求社会的最大幸福,必须使尽可能多的人获得最多的幸福,于是提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为道德与立法之最高标准。边沁以此为基础论证了政治,立法和教育改革的必要性及其根本准则。

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与要求。

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对英国经济学有重大影响。李嘉图(D.Ricardo)和穆勒(Mill)父子均接受边沁功利主义哲学,他们的经济学和经济政策主张同边沁所主张的自由主义也是一致的。

1870年出现的以杰文斯(W.S.Jevons)为代表的英国边际主义经济学思潮,直接采纳了边沁功利主义的若干原则作为论证的出发点和基础,作为阐述经济行为合理性的判断标准。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剑桥学派的福利经济学也以边沁的功利主义为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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