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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伦理学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11页(492字)

资产阶级道德理论中的一个流派,从20世纪20年代起开始在美国流行。

“人道主义”伦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Y.怀特、И.贝比特、К.哈尼特、И.勒文。他们给这一理论取这样的名称所依据的是,他们认为道德是从“人类特有的”现象中,而实际上是从个别人的心理现象中推导出来的。对道德基础作这样的局限,必然会把“人道主义”伦理学的拥护者引向极端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道德观。

他们把道德的标准归结为人对自己行动的认识,归纳为要为放弃任何预先提出的目标作为准备(怀特);归纳为个人的内在集中,归结为放弃“外在的扩张”(贝比特);归结为明哲(哈尼特)或行为的合理性(勒文)。所有这些标准都是纯形式的,并没有揭示出道德的具体内容,因为它们是从个人和社会的道德关系之复杂体系中随意抽取出来的。“人道主义”伦理学否定适用于一切人的普遍原则在道德中的意义;它认为每个人在这里都是自己行动的唯一评判者。例如怀特就得出结论说,一个人毋需尊重那些自己不能保卫自己的人的利益。可见“人道主义”伦理学同真正的人道主义毫无共同之处,它的露骨的个人主义有时也就成为利己主义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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