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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论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298页(402字)

关于认识的一种学说,它所依据的论点是:只有感觉才是认识的直接客体。

极端的现象论导致主观唯心主义——世界是“观念”、“感觉的复合”的总和(参见贝克莱、经验批判主义);或导致不可知论——我们不可能知道感觉背后隐藏着什么(参见休谟)。温和的现象论承认感觉中呈现出来的客体的存在,这就或者导致不彻底的唯物主义,把客体看作是物质的东西(参见洛克);或者导致康德主义的不可知论,认为客体是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

(参见康德、穆勒、斯宾塞)在现代实证主义中,现象论采取了语言学的形式,因为它的基本论题归结为经验有可能通过“客体的语言”或者“现象论的”语言被表达出来。某些新实证主义者最初认为完全有可能把对事物的表述归结为对意识内容的表述,他们最近已开始认识到这些企图是徒然的。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现象论的基本论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现象论的认识是脱离现实和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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