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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和上层建筑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460页(1364字)

为了说明每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之主要结构因素而创立的一对历史唯物主义范畴。

借助于这一范畴,哲学的基本问题便能具体适用于社会。与企图根据社会发展的物质技术水平来直接说明社会之特点的种种技术论概念相反,克思主义证明,在每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观念、机构和组织,其根基是经济基础,即社会所固有的、必须适合于生产力发展之一定水平而形成的生产关系之总和。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所产生的,能积极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各种社会现象相互联系的整个体系。上层建筑包括:(1)各种精神产物(思想、感情、观念、理论、学说等)之总和,若作进一步分析,又可分为政治、法律、道德、宗教、伦理、哲学世界观等方面的产物;(2)人们之间意识形态方面的各种关系之总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关系与基础方面的、物质生产关系不同,因为后一种关系的形成不以人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而前一种关系的形成则以上述的思想意识形态为依据,并且表现为政治、法律、道德等方面的种种社会关系;(3)各种机构和组织之总和,包括政治机构和组织(国家和政党)、法律机构和组织(法庭)、宗教机构和组织(教会),等等。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

基础决定着该社会形态的质的特点,从而把该社会形态与别的社会形态区别开来。而由基础所产生的上层建筑则说明每一种社会形态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独特性。

如果基础和上层建筑不与社会形态的概念联系起来,那它们就变成僵死的东西,就像器官离开躯体一样。

基础和上层建筑是所有社会形态所必然具有的现象,而且每一社会形态都具有独特的基础和上层建筑。当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生活并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就必然进入构成其全部社会生活之基础的物质关系中。同时,人们也作为有意识的生物在履行着规律的要求,也就是说,这些要求总会以某种方式反映到人们的意识中,推动人们去进行活动。

因此,在物质关系的基础上必然会产生出一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种种关系、机构和组织,这些关系、机构和组织便构成该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并为保护和巩固这一社会形态的基础服务。随着阶级社会的出现,国家也就成了上层建筑的主要机构,因为它能保证在经济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在整个上层建筑系统中保持统治地位。

在该社会形态不断发展以及其矛盾日益尖锐化过程中,一些关注于消灭社会形态的阶级会创立起新的思想、机构和组织。这些上层建筑因素是不能进入占统治地位的上层建筑中去的,因为,占统治地位的上层建筑要竭力压制它们,最少也要限制它们的影响范围。

在对抗性的社会形态中,上层建筑及其一切观念、意识形态方面的关系、机构和组织,都是阶级斗争的产物、阶级斗争的结果和阶级斗争的工具。上层建筑的各种现象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保证了它们能够积极地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基础。从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的革命转变,首先是与用另一种基础取代现有的基础相联系的。与之相适应,整个上层建筑或迟或早总会发生变革。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同一种社会形态范围内也会得到一定的发展,例如,社会主义社会进入成熟的社会主义阶段过程等就是如此。资本主义的发展会导致上层建筑反动作用的强化。只有在经济基础已没有对抗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上层建筑才会在社会关系方面变得越来越单一,才能为社会及其基础的进步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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