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508页(390字)
奴隶占有制度和封建制度特有的一种阶级划分形式。
等级是指一些不仅在社会上实际地位不同,而且在国家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也不同的社会集团;等级的归属是世袭的。例如,在农奴制的俄国,贵族和僧侣就属于高贵的、享有特权的等级。
贵族免纳赋税,不受体刑,只接受专门设立的贵族法庭的审判,只有他们才有权占有地产和农奴。
小市民(主要是城市小手工业者、商人)和农民属于低贱的、纳税的等级。迄今,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在那些还没有彻底摧毁陈旧的封建关系的国家,还保留着等级划分的残余。现代资产阶级为了保持自己的阶级统治,总是支持任何等级偏见(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主张恢复社会的等级划分的法西斯“组合制度”理论,以及呼吁把政权交给优秀的社会上层人物的反动的社会精华论)。
俄国的等级差别已被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于1917年11月颁布的法令予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