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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人称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282页(494字)

指文学作品中作者的化身——叙述人采用的某种人称叙述口吻(方式)。它不一定专指叙述,也包括描写、抒情、议论等,但主要表现于叙述中,故名。叙述人称分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第一人称,作品中以“我”的口吻和角度展开叙述、描写、抒情、议论。“我”可以是作家本人或作品中的虚构人物。这种叙述方式给人以亲切真实之感,易于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但只能限制在“我”所经历或耳闻目见的范围之内。第二人称,通篇用“你”称叙述,叙述者直接把主人公(“你”)叫到读者面前,当着他的面将有关他的一切告诉读者,显得情真意切。近几年来,这种叙述法运用逐渐增多。但由于所写内容必须用说话人的角度和口吻,同时必须适合于接受对象的身份,局限性颇大。第三人称叙述法是一种传统的、至今仍用得较多的叙述方法,它用第三者的地位来描写、叙述文学作品的人物、事件、场景等,作者的视野可以无所不至,笔触可以无所不到。但这种叙述方式造成作者似乎是凌驾一切的“全知”者,又少有某种真切感。有的作家,在同一作品中也交错运用几种人称来叙述。人称的选用,正由单一到繁复、自由灵活运用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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