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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353页(291字)

中国古代不直接称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主、尊长名字相同的字面,则用改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避讳是古人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若有违犯,轻则舆论谴责,重则法律严惩。封建社会这种规矩,在当时造成许多冤情,给后世则带来阅读古书的障碍。当然也为后人推定某些文字的产生时代提供了依据。三国以后,不但与君主尊长相同的字要避,而且同音或近音字也要避,这种避讳叫“嫌名”。如隋文帝父名“忠”,不但“忠”要避,“中”也要避,于是“中书”改为“内史”。有时规定名字的两个字只要避其中的一个就可以了,这叫“偏讳”。一说,“偏讳”就是两个字都要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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