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564页(242字)
1954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首次提出。同年6月,周恩来访问印度和缅甸时,在中印、中缅总理的联合声明中重申并确认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5年召开的万隆会议上,周恩来重申了这些原则,并为这次会议所肯定。五项原则已被国际上公认为处理国际关系和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