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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46页(504字)

国民党人在广州主持进行的市政建设。

1912-1913年胡汉民任广东都督期间曾设公共工程局,拟定拓宽广州市区道路计划。1918年11月广州军政府批准成立广州市政公所,杨永泰为督办,魏邦平为会办,开始拆毁部分旧城墙,修筑新式路约3英里。1921年2月15日广东省署公布孙科起草的广州市暂行条例57条,全面推行市政建设。

孙科出任广州市长,组建市政厅。

市政厅设公安、财政、教育、工务、卫生、公用六局,由市长和各局局长共7人组成市行政委员会,商议协调全市行政事务。另设市参事会作为市政咨询监督机关,设市审计处作为市财政监督机关。

当时广州市政建设项目主要有:拆除6英里旧城墙,铺成16英里新式马路,建成80万平方尺公园;推行医生开业注册制度;制订公共场所卫生规则,进行街道清洁和饮食卫生检查;改善城市用电供水设施,降低收费,对市内水陆交通工具进行管理注册;利用新开马路和公荒地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改革旧学校教育,开展社会业余教育。广州市政是国民党人以西方近代城市文明改造中国旧城市的首次尝试,在20年代初曾引起中外舆论的关注和赞赏,成为广州“正式政府”政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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