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孙中山辞典

马关条约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60页(475字)

日本强迫清朝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1895年4月17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及其子李经方作为清政府钦差大臣与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外交大臣陆奥宗光在日本关(今下关)春帆楼签订此条约,史称《马关条约》,又名《春帆楼条约》。条约共十一款,附《另约》、《议订专条》。主要内容为:一、中国承认朝鲜“独立自主”。

二、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

三、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四、开苏州、杭州、沙市、重庆为商埠,日船可驶入内河上述各口岸,日本政府得在各口岸设领事馆。

五、日本可在中国任便设立工厂,输入机器,产品免征各项杂税。六、交换俘虏,中国释放日本间谍及涉嫌被捕的日本人,并不得对为日军服务的中国人治罪。

次年,日本又据本约取得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

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丧师辱国,直接刺激了孙中山走上武装革命的道路。

随后孙多次表示要收复台湾,支持朝鲜独立,晚年更一再宣称要废除《马关条约》及其续后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并提出:“其第一步办法,应先要求取消《马关条约》、扶持韩人独立。”

上一篇:马尔萨斯 下一篇:孙中山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