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主义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71页(504字)
又称门户开放主义。
孙中山为建立共和国制定的对外政策。早在1897年孙就提出我们的国家必须“对欧洲文明采取开放态度”。
随后又多次表明这一态度。1911年11月回国途经欧洲时明确宣称:“共和成立之后,当将中国内地全行开放”。
但须自行管理海关,以保障本国利益。其宗旨是取西方之所长而补中国之所短,利用外国的资金、人才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解决经济建设中的种种困难,借助国际力量振兴工商,使中国迅速进于世界“一等”地位,与欧美齐驾并驱。
孙认定“变闭关主义而为开放主义”是顺应历史潮流,是中国走向强盛的必由之路。“今欲求发展,则不得不持开放主义”。孙反复论证开放主义与独立主权的关系,强调“开放门户,仍须保持主权”,经济发展大权只有掌握在自己手中国家才能存,若控制在他人之手国家则亡。孙告诫必须记取中国被迫开放而丧权的历史。暹罗却采取开放主义,主动开放即保持完全主权。孙为主动开放、保持完全主权而制定种种具体措施,如掌握海关大权、订立限期投资合约、学习西方的民主思想以改造中国文化使之重获生机、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等。
同时反对对待开放的两种错误倾向:闭关锁国与崇洋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