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孙中山辞典

君主立宪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447页(445字)

资本主义国家以君主为元首,但其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有议会制和二元制两种。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并对议会负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君主任命对自己负责的内阁,直接掌握政权,立法权虽归议会行使,但君主有否决权。

1898年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提出“兴民权”、“开议院”、“君民共主”,主张实行君主立宪。

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梁逃亡海外,仍坚持原来主张,组织保皇会,鼓吹中国人民尚未具备“可以为共和国民之资格”。只有“拾级而上”,从“开明专制”着手,经过君主立宪,最后或许有可能达到民主共和。

孙中山对此说进行了批驳:“有谓各国皆由野蛮而专制,由专制而君主立宪,由君主立宪而始共和,次序井然,断难躐等;中国今日亦只可为君主立宪,不能躐等而为共和。此说亦谬,于修筑铁路可以知之矣。铁路之汽车,始极粗恶,继渐改良,中国而修铁路也,将用其最初粗恶之汽车乎,抑用其最近改良之汽车乎?于此取譬,是非较然矣。

上一篇:尾崎行雄 下一篇:孙中山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