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政府对于农民运动第二次宣言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560页(437字)
1924年11月广东革命政府再次发表对于农民运动宣言。
农民协会的建立,在经济上政治上开展反封建的斗争,从根本上动摇地主阶级的统治,损毁地主阶级的利益,于是“一切反动势力,凭借余威,横肆毒害,故凡有农民协会组织之区,即有当地豪绅仇视摧残之事”。特别是广宁、花县等减租运动开展较快的地区,“捣掠会所,杀害会员之案屡见”。针对这一情况,广东革命政府重申政府将坚定不移地遵照党的主义、纲领,对农民运动“以全力助其开展,辅助其经济组织,使日趋于发达,反抗不利于农民之特殊阶级,以谋农民之解放,而期增进国民革命之实力”。宣言严厉谴责那些仇视摧残农会的地主豪绅,并严重警告说:“苟再有从事仇视及摧残者,政府必从严办,不稍轻贷。”对于那些与土豪劣绅互相勾结、残害农民、破坏农民运动的地方官吏及驻防军警,“政府即应褫夺官职,永不叙用”。广东革命政府不仅发表宣言在政治上支持农民运动,而且还派遣军队协助农民自卫军,打击地主武装,拥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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