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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反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人民卫生出版社《简明中医辞典》第6页(183字)

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

两种药物同用,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称相反。据文献记载有十八种药物相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玄参、细辛、芍药(反玄参系《本草纲目》增入,所以实有十九种药)。十八反是古人经验,有的不尽相符临床实际,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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