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农产品进口卫生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35页(220字)

澳大利亚法律规定,进口食品、糖类制品和饮料遵守卫生法和食品法规定。进口加工肉类、肉类产品和可食用的屠宰制品,应符合贮藏和卫生规定,需要有官方肉类检疫证书。进口皮、毛和鬃毛需有卫生检疫证书。进口活体植物及其部分种子需有卫生检疫证书,部分植物品种应符合标签规定。进口鲑和鳟鱼应符合特别规定。进口动物和植物需遵守《检疫法》中禁运及限制规定、《(牲畜)检疫管理法》和《进口动植物检疫条例》规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