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农产品进口卫生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35页(187字)

乌拉圭法律规定,进口活牲畜、动物产品、、肉罐头、鱼罐头、新鲜水果、鲜活植物、水果、奶、奶制品、种子和土豆,需要经领事认证的卫生检疫证书。进口播种用种子另须遵守特殊规定。进口食品和饮料须注意食品法及其补充规定,禁止使用许多食品色素和化学防腐剂。进口食品和兽医药品,必须符合登记和批准规定。进口肥料及其原料须出具分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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