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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任务

书籍:宋庆龄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宋庆龄辞典》第106页(574字)

1933年3月宋庆龄发表这篇文章。

现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宋庆龄选集》上卷。宋庆龄在文章中首先阐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性质、任务和争取民主权利的意义,指出:“本同盟不是一个政党,它的行列可以容纳一切真诚支持我们的斗争要求的人们。但是那些帮助政府压迫人民或为这种压迫辩护的人们,在本同盟中是没有立足余地的”。

争取民主权利和争取政治犯的释放对“中国获得政治解放和民族解放”都是必要的。

接着,她对同盟的敌人和批评者对同盟的活动与原则提出的“无稽的反对理由”予以批驳,指出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完全不同的,无产阶级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是截然不同的,揭露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性和国民党政府的法律是“公开地、无耻地为极少数的封建地主、资本家和帝国主义者的利益服务”。她严正宣告:在中国的土牢中的政治犯“不是罪犯”,而是“反帝战士”、“革命志士”、“中国的精华”、“人类解放斗争的先驱者”,“从土牢里拯救上万的政治犯是本同盟的一桩重大的任务”。

最后,她满怀信心地说:“不是革命在中国胜利,就是帝国主义征服和瓜分中国。别的道路是没有的。我相信中国人民的最后胜利,所以我相信革命一定会建立自己的权利,建立中国的统一、独立和完整,以及人民自治的权利。我以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就是推动我们达到这个目标的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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