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
书籍:宋庆龄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宋庆龄辞典》第180页(646字)
人们在社会上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平等观念。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针对封建专制和等级制度,提出“平等”的口号,宣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当时起过进步作用。但是,资产阶级所谓的平等是形式上的平等,实际上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主张在私有制基础上实现财产和人身的平等权利,实行分配和生活上的平均主义。这是一种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不切实际的空想。马克思主义认为平等并不是个人需要和日常生活方面的平均,而是阶级的消灭。
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政治上处于平等地位,经济上有各尽所能的平等义务和按劳取酬的平等权利。但由于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不同,所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不同,生活水平必然存在差别。
只有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中华民国成立后,宋庆龄认为辛亥革命“已给中国带来了自由和平等”。当今中国的妇女,尤其是城市妇女,“她们都和男人一样平等”。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她呼吁“东方和西方的妇女,为改造世界而联合起来!联合起来要求普遍裁军,废除歧视政策,废除不平等条约”。
号召中国妇女参加国民革命,以“求全民族的自由平等”,“求妇女自身的自由平等”。30年代后,她用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来分析有关的问题,指出“资本主义仅仅为了少数人谋利而存在”。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才能“看到真正平等的实例,人与人之间再不可能有种族、肤色或风俗的界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