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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主义

书籍:宋庆龄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宋庆龄辞典》第216页(1627字)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革命政纲的重要部分,占有核心地位。

民权主义要求以“国民革命”为手段,推翻清朝的封建专制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正是这个带有共和制度要求的民主主义政纲,使三民主义具有了比较完全意义民主主义,赋予了辛亥革命以正规意义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内涵。

民权主义包含有关国家政权的诸课题,主要是政权的性质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政权形式,即国体与政体问题。

民权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封建主义同人民大众的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的历史特点。在清代末期,“宰制于上”的是“皇帝和贵族的专制政权”;在民国时期,虽有“共和之形”,但“先是地主阶级的军阀官僚的统治,接着是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联盟的专政”。人民群众受制于专制制度的桎梏,社会的发展为封建主义所阻抑。

因之,反对封建专制、争取民主的课题,成为先进人士共同关注的焦点,构成一切进步社会运动的内涵。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则是近代中国民主主义潮流的高峰。他承袭了农民战争对于封建暴政的战斗精神,屏弃了农民阶级的皇权主义;他接受过资产阶级维新派政治主张的影响,却逾越了君主立宪的局囿,并以“强迫”手段代替了自上而下的“渐变”方针。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和政治制度是民权主义的主要渊源,古代中国某些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环节也融入其中。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孙的民权主义的基本内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制度,以“国民革命”的手段推翻“恶劣政治之根本”的封建专制制度,代之以共和国,并在“民主立宪”的准则上规划出相应的政体;揭露和批判实际上成为官僚、军阀、政客的“三专制政治”的“假共和”,要求实现真正的共和。孙还围绕“民主政治”原则擘划了政体的建设。

孙的民权主义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政治革命”的旗帜,作为当时先进的政纲,在社会政治、思想领域中起过重大积极作用,不仅导致了绵延两千余年的封建君主制度的终结,并使后来任何的帝制复辟只能成为一幕短命的丑剧。民权主义的局限性主要在于缺乏彻底的反封建精神和实现人民权力的内容。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孙以革命精神重新阐释民权主义。民权主义在新阶段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揭露和批判封建暴政,特别指出封建军阀、官僚、政客与帝国主义朋比为奸和相互“利用”的关系;对于资产阶级的“共和政治”、“代议政体”采取一定程度的批判;力求建立能够“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最新式的共和国”,以“适合于现代中国革命需要”。

新三民主义的民权主义在相当程度上消灭了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的狭隘性。孙逝世后,宋庆龄坚持孙重新解释了的民权主义的革命民主主义精神,无情揭露以大地主和大资产阶级为统治基础的蒋介石政权的反动实质,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给民权主义注入了彻底的反封建的内容。

同时,宋对孙的民权主义中的“国民”和“一般平民”的含义,作了合乎中国国情的界定,认定工农这两个阶级是新国家的国民主体,在“我们打倒帝国主义,废除奴役我们的不平等条约和有效地统一全国的斗争中,都是我们力量的基础”,是“建设自由新中国的新柱石”。他们又应该是“革命的最主要的受惠者”,从而为民权主义的实现找到可资凭靠的物质力量。对于孙“主权在民”的共和国理想,宋阐释为“属于工人和农民的自由、统一、革命的新中国”,相应的政权形式则构想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国民代表组成国民代表大会,负责组织中央政府,制订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宪法,并据此行使行政权力。

因之宋赋予了孙的民权主义以彻底实现人民权力的重大内容。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宋对孙的民权主义的阐释大致如下:由无产阶级(通过它的政党)领导,进行土地革命,推翻以蒋介石集团为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民主共和国。由人民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的国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它负责制订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宪法,政府依据宪法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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