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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书籍:宋庆龄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宋庆龄辞典》第503页(546字)

主权国家或地区设在通商口岸对进出境货物、邮件、行李、货币及其他有价物品、证件和运输工具等进行检查、征税和查缉走私的行政管理机关。

鸦片战争前中国的海关主权完全自主,鸦片战争后则逐渐沦入外国人的控制之中。1842年的《南京条约》规定中国的海关税则必须“秉公议定”,即应主动照顾外国的利益。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开了中外协定中国海关税则的先河,并规定凡外商进出口货物,必须先通报英国驻口岸官员(领事),再由英国官员派“通事”转报中国海关,公然把中国海关置于从属于外国官员的地位。

更由外国人员出任中国海关税务司,掌握中国海关大权。英国人李泰国、赫德先后出任粤海关总税务司。在总税务司的把持下,中国地方口岸的税务司职务纷纷落入英国或其他资本主义列强手中,成为资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得力工具。孙中山对帝国主义攫夺中国海关大权的行径与危害愤恨至极,说海关已经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之在华大本营”,“中国内乱与分崩之主因,使中国在政治上经济上不能向上,实为独立中国之大敌”,并为广州政府收回粤海关的应得利益进行了坚决斗争。宋庆龄坚决支持孙收回中国海关权利的立场,颂扬孙“以身作则”所昭示人们的“中国人之不可侮,帝国主义者武力之不足畏”的伟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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