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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腹为婚

书籍:汉语成语大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27 14:57:15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华书局《汉语成语大词典》第1379页(428字)

指父母为胎儿定下婚约。

《元曲选·无名氏〈合同文字〉楔子》:“我这兄弟和李社长交厚,曾指腹为婚。”明·周楫《西湖二集·洒雪堂巧结良缘》:“平章之妻邢国莫夫人亦与萧夫人相好,同时两位夫人怀着身孕,彼此指腹为婚。”《红楼梦》第六十四回:“听见说,我老娘在那一家时,就把我二姨儿许给皇粮庄头张家,指腹为婚。” 原作【指腹为亲】。

《魏书·王宝兴传》:“尚书卢遐妻,崔浩女也。初宝兴母与遐妻俱孕,浩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也作【指腹成亲】。《元曲选·郑德辉〈王粲登楼〉第四折》:“当初老丞相曾与令尊老先生金兰契友,二人指腹成亲。” 又有①【指腹割衿】。(割衿:旧时割男女幼儿的衣衿以订婚约。

)《元史·刑法志二·户婚》:“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②【指腹裁襟】。

(裁襟:义同“割衿”。)明·汤显祖《牡丹亭·硬拷》:“我女已亡故三年,不说道纳采下茶,便是指腹裁襟,一些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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