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华书局《汉语成语大词典》第1422页(200字)
明:明察事物的能力。
指能够客观地认识、估价自己。语本《老子》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例如,某种作品,只为少数人所偏爱,而为多数人所不需要,甚至对多数人有害,硬要拿来上市……还要责备群众的功利主义,这就不但侮辱群众,也太无自知之明了。”茅盾《石碣》:“但是不失自知之明的他,素来知道自己的嘴巴不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