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等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8页(583字)

又称“对销贸易”、“反向贸易”等,是各种灵活的以物易物贸易方式的总称。

对等贸易的主要特点是贸易双方的进口和出口互为条件,即是用出口来抵付或部分抵付进口的贸易方式。是在易货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贸易做法,进出口货款一般不使用硬通货作为支付工具,而是以实物支付来抵销。

对等贸易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在国际贸易中采用较多的具体做法有互购贸易、补偿贸易、现代易货贸易、记帐贸易等。

对等贸易方式的优点是在保持进出口收支平衡的条件下,扩大对外贸易。近年来,对等贸易作为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已成为世界性潮流,不仅应用于传统的商品贸易,也用于技术贸易、承包工程、劳务贸易等领域。目前对等贸易额约占世界贸易额的30%。

对等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外汇短缺,而初级产品又跌价,愿意采取这种方式保持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在促进滞销出口的条件下换取发达国家的工业品和技术。另方面,发达国家由于世界市场贸易战加剧,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也希望以此方式冲破各种保护主义限制,开拓市场,促进商品的出口。

对等贸易也确实推动了世界贸易的发展。对等贸易方式的缺点是:完成交易的时间一般较长;对等换回的商品有些本国并不需要,转口贸易要占一定比重,各种费用相应增加;能制约它的因素较多,比传统的贸易方式复杂,因而风险也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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