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量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1页(259字)

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面积或体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

以重量为单位计征的计算标准各国很不一致,大体上可分为三种:(1)毛重,即商品的重量加上内外包装的全部重量;(2)净重,即扣除所有内外包装的商品重量;(3)法定重量,即商品的重量加上内外包装或零售包装的重量。从量税在计税手续上比从价税方便,因为它不需要对进口商品进行估价。

然而战后,由于商品价格随通货膨胀不断上涨,从量税便不能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所以许多国家对大多数进口商品改征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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