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产品符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88页(408字)

又称“货号条码”。

现在大多数超级市场的商品包装上都印有这种符号,以便于超级市场的管理。这种符号以粗细不同的线条所构成,其中每一根线条都代表某一制造商生产的某一类产品,经专门机构登记后成为这种产品的专用符号。这种条码符号一般像商标、标志和文字说明一样直接印在商品的包装上,也有的印在一张自粘标记上,贴于该商品的包装外面。

运用激光读出装置和计算机系统管理这类商品,需要对商品包装上的这种通用产品符号进行编码,以便通过电子扫描装置扫描,加速结算和付款工作,通常这种条码应该放在扫描装置和计算机系统易读的位置和商品在流通中不易污染和受损的包装部位上。

现在美国的加工食品类产品已有90%以上使用了这种符号。加拿大、德国、法国等也使用得较为广泛。日本则采用线条符号型和光学数字读出器型两种,前者以食品、杂货等为对象,后者则以服装、鞋、袋、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为对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