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的交付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02页(293字)

在买卖合同中,指卖方将货物转交给买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货物交付的地点、方式和时间。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术语是根据交货地点的不同而划分的,每一种价格术语都代表一定的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所以买卖合同中所用的价格术语,既订明了价格,也规定了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货物的交付又可以分为象征性交货和实际交货。《90通则》所公布的十三种价格术语,其中FOB、DIF、C8F、FRC、CDP和CIP六种术语为象征性交货,其余为实际交货。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货物的交付大多采用象征性交货,把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证件交付买方就算完成交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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