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载衡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01页(240字)

简称“衡量”。

商检机构根据承运人或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对进出口的海运货物的吨位进行衡量。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货物的体积吨位,以1立方公尺为1量尺吨;一是确定货物的重量吨位,以毛重1000公斤为1重量吨。

商检机构分别用量尺和衡量方法衡量进出口船运货物的体积吨位和重量吨位,并出具货载衡量证明,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计算运费的依据。

如果卖方错算运费,货到后进口方也可向商检机构申请衡量鉴定并出具证明,据以向卖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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