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18页(263字)

促进将原子能用于世界和平、健康和繁荣的国际性组织。

根据1954年第九届联合国大会决议,于1957年7月成立。其宗旨是“加速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和繁荣的贡献”,并“确保由机构本身、或经机构请求、或在其监督或管制下提供的协助不致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

该机构受1968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委托,对参加此条约的无核武器国家履行条约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总部设在维也纳。

中国于1984年成为该机构的成员国。其出版刊物有:《国际原子能机构公报》、《原子能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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