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外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01页(203字)

又称“记帐外汇”。

即根据有关国家政府间签订的协定规定,对于两国间由于经济贸易、文化、科技经费和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通过在双方国家中央银行所开立的清算帐户,进行记帐收付收支相抵,定期清算差额,而不必逐笔支付自由外汇的记帐清算方式,所表现在政府间清算帐户上余额的外汇。这种外汇只能用于有关两国政府间的双边支付,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或转移到第三国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