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标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04页(331字)

又称“应收报价”。

表示汇率的一种方法。间接标价的对称是直接标价。此种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看它能折合多少单位的外国货币,也可以说,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

如果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可以兑换到比以前较多单位的外国货币,就表明本国货币所代表的价值上升,而外国货币所代表的价值在下降。

也就是说,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的汇率上升,而外国货币对本国货币的汇率下降。如果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只能兑换到比以前较少单位的外国货币,则表明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的汇率下降,外国货币对本国货币的汇率上升。因此,在间接标价法下,本币汇率的升降同本币对外价值的高低成正比例变化,而同外国货币对外价值的高低成反比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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