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头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12页(295字)

银行对客户的外汇交易,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买入多于卖出或卖出多于买入,或买卖大致相等的情况。

外汇银行在一定时间所持有的外汇差额,就称为“外汇头寸”。直译为外汇地位,意译为“外汇持有额”。

外汇持有额有三种情况:(1)卖出的外汇总额超过买入总计的“超卖持有”。(2)相反情形的“超买持有”。

(3)买入与卖出大致相等的“平衡持有”。前两种将使外汇银行因汇率变动而受到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为了避免汇率变动的风险,外汇银行必须经常与其他外汇银行进行外汇交易,即在“超卖持有”时予以买入,“超买持有”时予以卖出,从而使外汇持有额尽可能轧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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