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35页(317字)

亦称“里书”。

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章的手续。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背书是汇票和提单。汇票背书是转让货物所有权的法律手续。原塑款(货)人在汇票上签署自己的名字,可以把自己受款(货)权利转让给背书人,即受让人。背书的方式有五种:(1)限定性背书。即票据的背书人限制它不得再继续转让的背书;(2)空白背书。

即只签有背书人的名字而不指定转让人的背书;(3)特别背书。即在票据上写明转让给某人或其指定人的背书;(4)有限度背书。

即背书人在票据上明确注明不承担一般背书人应承担的一切义务的背书;(5)有条件背书。即背书人在票据上写明只有在某些条件下才能付款的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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