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39页(275字)

票据的当事人之一。

开立票据的人。根据票据的性质和付款方式不同,出票人也不同,可以是商号、银行,也可以是个人。本票出票人的责任是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保证自己付款;汇款出票人的责任是担保汇票在提示时,付款人承兑和付款。

倘汇票遭到拒付,出票人被追索时,应负偿还票款责任。

出票人为免除承担此项责任,要在汇票上注明“不得向出票人追索”字样的免责文句。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远期汇票经付款人承兑后,承兑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退居从债务人地位。

本票出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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