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84页(318字)

又称持股公司、股权公司和握股公司。

握有其他公司全部或一半以上的股权,而得以控制或操纵其他公司业务发展与管理的公司。在法律上各公司仍保持其独立地位,而实际上则与托拉斯并无两样。控股公司种类繁多,按持股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按持股的对象不同,可分为控制企业资本股权的工业资本控股公司和控制银行股权的银行控股公司;按控制银行的数目不同,可分为单一控股公司和多家银行控股公司。控股公司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发行和销售自己的股票和债券来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本可用于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然后再以持有的这些公司的股票为基础,进一步发行更多的股票,收购更多的其他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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