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股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91页(285字)

不以现金而以股票形式支付公司红利的股票。

红利股票可以是公司增加发行的股票,也可以是其子公司脱离母公司而给股票持有人的一部分子公司股票。从公司的观点出发,发行红利股票可使公司得到经营所需的现金。

对于股东而言,其股息不纳所得税,因股息不是以现金发放的。

公司发放红利股票的重要条件是:(1)公司确有可分配的盈利;(2)股东大会作出增股决议,按程序修改有关文件;(3)作为红利分派的股份每次只能为一类,价格不得超过股票面值。采用红利股票形式实际上是一部分留存收益的资本化,减少了公司的留存收益,相应增加了公司的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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