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98页(335字)

一国政府利用预算拨款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

贷款的特点是利率较低、期限较长(一般为20-30年),多数是由某一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向另一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这种贷款对借款国而言,是由国家承担的外债;对贷款国而言,是由国家掌握的债权。政府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贷款国财政预算的支出项目,因而在数额上有一定的限制。政府贷款一般分为项目贷款和采购贷款。

项目贷款是政府贷款的主要形式,旨在协助借款国发展生产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这类贷款的用途为指定的工程项目。

采购贷款旨在协助借款国按照协议规定的采购方式,如自由采购、国际招标采购、从贷款国采购或从借款国采购的方式等,以满足发展生产建设的需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