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垄断优势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33页(351字)

60年代初美国学者海默首先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他认为,美国企业拥有的技术与规模等垄断性优势,是美国能够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的决定性因素,垄断优势的产生在于美国企业控制了技术的使用以及实行水平一体化与垂直一体化经营。

跨国公司拥有的垄断优势有:(1)来自产品市场不完全的优势,如产品差别、商标、销售技术与操纵价格等;(2)来自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的优势,如专利与工业秘诀,管理技能等;(3)企业拥有的内部规模经济与外部规模经济。跨国公司通过水平的或垂直的一体化经营,可以取得当地企业所不能达到的生产规模,从而可以降低成本。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基础在于其拥有的技术等垄断优势,各国企业在技术、管理及规模经济方面的相对优势决定了直接投资的流向及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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