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技术许可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91页(235字)

专有技术的所有者把其未获得专利权保护而尚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的许可证。

许可方可从专有技术的转让中获得技术使用费,但同时必须向被许可方提供必要的专有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保证。被许可方在获得和使用专有技术时,有义务做好专有技术的保密工作。目前由于专利技术及专利许可的有限性,使专有技术贸易在国际许可证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已经成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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