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91页(257字)

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自己注册商标的一种许可证。

商标权人通过许可,出让的只是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仍属于自己。商标许可方的主要权利是获得商标被许可方的使用费,监督被许可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其主要职责是向被许可方提供有关其注册商标的详细资料,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域和地区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被许可方的主要权利是获取在规定期限和地域内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其基本义务是向许可方支付商标的使用费,确保使用许可方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