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96页(299字)

技术转让方和技术受让方为进行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转让而共同签订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合同签字生效后,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技术转让按其转让的权利的不同可分为:(1)技术所有权的转让;(2)技术使用权的局部或全部转让。按照转让的标的的不同,技术转让又可分为:(1)专利技术的转让;(2)专有技术的转让。由于专有技术未获得专利的保护,因而其所有者并不依法享有专有技术的所有权,所以他只能转让专有技术的使用权、转让权和专利申请权,而且这些权利对第三方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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