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终止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02页(261字)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的结束或失效,在终止之前,合同须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转让合同自始至终不存在合同终止的问题。

合同一旦终止,技术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解除,如双方当事人想继续就技术转让进行合作,必须重新签订另一合同或者对原合同进行适当的修改,以延长合同的期限。技术转让合同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合同的撤销;合同的解除;合同所规定的业务已经完成;发生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合同的存在丧失了基础和条件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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