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包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27页(317字)

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一方援权对方负责施工完成一个项目的办法。

委托承包又有政府间委托和非政府间委托两种方式。所谓政府间委托承包是指一国政府将一项工程或一批工程项目委托对方政府负责实施。

双方政府议定工程项目的合作原则和主要分工、订立政府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协议,然后,指定本国的执行单位,即承包公司,再由业主同承包公司依据合作协议的原则,签订具体的实施合同。非政府间委托是指一国政府同外国的国营或私人承包公司经过协商达成工程建设合同,或者是一国的国营或私人企业委托外国的国营或私人建筑企业完成施工的办法。

不少国家对于一些小型项目常采用这种委托方式,但私人间的委托方式,国际上采用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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