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加酬金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31页(395字)

包括工程项目全部承包费用的合同。

采用此种合同,承包人要编制包括人员工资、保险、材料、成套设备、工具和其他物资等费用一览表。这些费用的总和即工程项目的成本。

酬金包括承包人的经营管理费和利润。

成本和酬金数额的确定,通常采用四种方法,因此,这类合同工有以下四种不同形式:(1)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业主和承包人首先商妥工程项目的估算成本,然后以此成本为依据,计算出一笔固定金额作为酬金;(2)成本加百分比酬金合同。酬金的计算按双方商妥的工程项目估算成本的一定百分比;(3)成本加滑动酬金合同。

以双方商妥的工程项目估算成本作为基础,酬金参照某些滑动率进行调整;(4)目标价合同,基础酬金通常是指从工程量表中取得数据,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对某项目估价的一定百分比。成本加酬金合同属于开口合同,承包人不担风险,只有采取议标方式时才采用此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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