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资的计算
书籍: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38页(248字)
我国劳务人员的工资,通常都以月为单位规定工资标准。
凡不满一个月者按日计算,正常工作日为每月25天(指在发展中国家),则日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月工资÷25。自劳务人员离开本国之日起开始计算工资,到离开对方国家之日止计算终止。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天数用上述公式计算。
通常每工作满一年后,即从工作的第十三个月起,工资增长5%。上述工资系指正常工资,节假日和加班费另有计算标准。工资应按规定时间支付,对外合同一般都规定,每迟付一天应偿付滞纳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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