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56页(233字)

现代英美合同法上的一个重要概念。

对另一方的许诺或行为作出的某种承诺。依照英美法的解释,一项有效的对价必须具备下述五项条件:(1)对价必须符合一国法律或法规之规定。凡是以法律所禁止的事项作为对价的,该项对价即为无效。(2)对价必须是待履行的对价或者是已履行的对价,而不能是过去的对价。

(3)对价必须具备一定之价值。对价也必须是真实的。(4)法律法规所规定之法律义务不得作为对价。(5)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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