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56页(301字)

合同分类之一种,与“单务合同”相对。

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另一方所承担的义务,反之亦然。

至于一方享有的权利与对方所负担的义务是否等价,则无关紧要。

现代合同法上的合同绝大多数为双务合同。

如买卖合同、购销合同、合伙合同、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等。买卖合同是最为典型的双务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将物品交付给买受人的义务,同时也因此享有要求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权聋;而买受人在承担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出卖人价款的义务时,也同时享有要求出卖人给付约定的物品(即出卖物)的权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