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92页(192字)

以各种自然资源及其级差收入为对象课征的税。

按其性质,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两类。前者是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赋与使用权,不论自然资源的丰瘠和收入的多寡,都要一律征收的资源税;后者是根据使用的自然资源的丰瘠和收入的多寡,就其级差收入而差别征收的资源税。

在国外,土地、矿藏、森林等被广泛列作资源课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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