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14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03页(262字)

颁布于1981年8月《按分部编制财务资料》。

主要规定:(1)证券公开上市的企业(含子公司)应编报本企业重要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财务资料。(2)必须说明该产业分部的经营活动情况及地区的组成情况。每个分部的销售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经营成果、拥有资产、分部之间定价的依据等都应予以反映及说明。(3)企业还应对各分部资料的总和与财务报表中的汇总资料的调整相符合并列表说明。

分部划分的变更及编报方法的变更,凡有实质性影响的,包括变更的性质、变更的理由及产生的影响均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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